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******
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,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》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、内容标准、方式程序、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。
考核规定明确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,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、专项考核。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,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%。
考核规定提出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,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,全面考核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。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、培养教育、管理监督、激励约束、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,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、职务、职员等级、工资和评定职称、奖励,以及变更、续订、解除、终止聘用(任)合同的依据。
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,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,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,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,体现不同行业、不同类型、不同层次、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。
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原人事部印发的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》已实施20多年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,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、衔接新政策,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。
粤港澳人才协作办公室揭牌成立******
新华社广州1月5日电(记者周颖)广州市南沙区政府与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、澳门专才发展学会5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,三地将开展9个人才合作项目。其中,合作项目之一的粤港澳人才协作办公室当天揭牌成立。
合作三方分别同时在广州南沙、香港、澳门线下签约,并通过视频直播互相见证。南沙区区委组织部部长张家炳、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主席骆勇、澳门专才发展学会会长高俊辉代表三方签约。
三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互设人才协作办公室、人才政策宣传解读项目、国际青年人才访学实习项目、合作开展人才协同发展专题研究、举办粤港澳人才交流活动、大湾区三地人才培训班及联合进修培训项目、大湾区联合招才引智项目、推动粤港粤澳人才评价标准衔接、共建粤港澳人才协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第一批共9个人才合作项目。
当天落地的首个合作项目是在香港、澳门、南沙设立粤港澳人才协作办公室。该办公室将为合作三方提供人才政策宣传、人才需求信息、联合举办三地人才交流活动、联合引进全球英才等多样化服务,促进资讯互通与交流合作。
南沙是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和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。在港澳居民关心的人才就业问题上,南沙目前已在13个专业领域实现对港澳专业人才认可,成功备案55家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253名香港专业人士;在全国率先试点聘任7名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;实行人才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“绿色通道”,港澳人才到南沙发展更加便利。